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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招生简章 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首设“志远计划”

2023-08-29 01:31:46 | 新永网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类型:师范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11010027隶属于: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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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招生简章 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首设“志远计划”

2020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首设“志远计划”

【 #高考# 导语】 无 从北京师范大学了解到,北京师范大学2020年本科招生首设“志远计划”。该计划坚持“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原则,面向尚未摘帽的52个贫困县所在省份优秀高中毕业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为更好地发挥教育扶贫作为脱贫攻坚治本之策的重要作用,深入开展教育精准扶贫,加快贫困地区基础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经教育部批准,北京师范大学2020年本科招生首设“志远计划”。该计划坚持“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原则,面向尚未摘帽的52个贫困县所在省份优秀高中毕业生,择优招收本科定向就业师范生,为贫困县定向培养志存高远、乐教适教的基础教育高素质师资和未来教育家。“志远计划”招收的定向就业师范生在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培养,本科院校招生代码为19027。

为什么选择报考北京师范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是一所以教师教育、教育科学和文理基础学科为主要特色的学府,明确了建设“综合性、研究型、教师教育的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的办学定位。“七五”“八五”期间被确定为国家重点建设的十所大学之一,是首批列入“211工程”,一期“985工程”高校,2017年入选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名单。学校正着力构建“高原支撑、高峰引领”的学科发展体系,以及以北京校区和珠海校区为两翼的一体化办学格局,北京师范大学正向着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的目标稳步迈进。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北京师范大学的前身是1902年创办的京师大学堂师范馆,开启了中国现代高等师范教育的先河。作为中国高等师范教育的排头兵,北京师范大学肩负着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服务国家教育战略的重要使命。118年来,学校始终坚守“为民族复兴办教育、为国家富强育英才”的办学初心,致力于培养引领未来教育变革的卓越教师和各类拔尖创新人才。

北师大为什么实施“志远计划”?

2020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我们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在脱贫攻坚全面收官的关键阶段,为更好地发挥教育扶贫作为脱贫攻坚治本之策的重要作用,深入开展教育精准扶贫,加快贫困地区基础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北京师范大学秉持“教育兴邦”的家国情怀和“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责任担当,充分发挥文理基础学科、教育科学以及学科综合的优势,率先于珠海校区实施“志远计划”,引导优秀学子到祖国最需要地方的基础教育领域就业。

“志远计划”的招生人数、面向省份及培养目标?

“志远计划”今年共招收156人,招生范围为广西、四川、贵州、云南、甘肃、宁夏和新疆等7个尚有未摘帽贫困县所在的省份。该计划坚持“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原则,择优选拔以上7个省份中热爱教育事业、立志长期从教的优秀高中毕业生,为尚未摘帽的52个贫困县定向培养志存高远、乐教适教的基础教育高素质师资和未来教育家。 新永网

“志远计划”师范生的履约义务及学校提供的就业服务有哪些?

“志远计划”的毕业生须履行《北京师范大学志远计划定向就业师范生协议书》约定的义务,经双向选择,由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安排至生源省份尚未摘帽的贫困县域中小学任教不少于6年。对履行协议义务者,北京师范大学将返还其四年本科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并纳入学校“四有”好老师启航计划奖励范围,2020年的奖励政策金额为10万元。服务期满一学期,且符合条件者,可申请免试在职攻读北京师范大学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服务期内,可申请参加北京师范大学举办的基础教育教师在职培训项目,共享北京师范大学精品课程、在线教育资源等优质教育教学资源,获得学科教育专家团队的业务指导,并有机会参与学校面向基础教育一线的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和基础教育集团组织的教学改革实践等职后培养与培训活动。

“志远计划”的招生专业有哪些?

“志远计划”的招生专业为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英语。百年砥砺,铸就了北京师范大学丰富的文化底蕴、突出的学科优势和雄厚的教育资源,文理基础学科和教育科学是学校的优势特色。“志远计划”的3个招生专业办学历史悠久,实力雄厚,具有突出学科优势,其所在学科均为“双一流”建设学科,在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被评为A+、A学科,且在世界排名中名列前茅。

专业详解

汉语言文学专业

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是中国历史最悠久的中文系科之一,其前身是1902年成立的京师大学堂师范馆的国文系。百余年来,先后有梁启超、鲁迅、钱玄同、沈从文、钟敬文、启功等一大批先贤志士在这里弘文励教。在当代,以资深教授童庆炳、王宁先生为代表的众多和由莫言、苏童、余华、西川、欧阳江河等作家所形成的师大作家群在此执教、授课。现代作家半数出自该专业,知友有莫言、毕淑敏、苏童、余华、刘震云、迟子建等。

中国语言文学为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排名A+学科,中国语言文学、语言学为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汉语言文学专业首批通过教育部师范专业第三级认证,是首批一流本科专业,首批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国家文科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国家教材建设重点研究基地,国家汉语言文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

北京师范大学数学学科创建于1915年,拥有数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数学为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A类学科,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2007年以来ESI国际学科排名一直保持前1%;在2019年USNews世界大学学科排名中,数学位列世界第63名,内地高校第6名;在2019年ESI世界排名中,位列世界第77名,内地高校第7名。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为首批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国家基础科学研究和教学人才培养基地。

数学学科拥有中国科学院院士2名、第三世界科学院院士1名,省部级以上各类人才项目获得者30余人次。现有教育部数学与复杂系统重点实验室1个、教学团队1个(分析类教学团队),教育部创新群体1个。近年来获得国家和省部级以上教学成果奖7项。陈木法院士领导的概率论团队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项目,是我国数学学科的首个国家创新研究群体。

※英语专业

北京师范大学外国语言文学学院是全国最早设立的外语系科之一,其前身是1912年创立的北京高等师范学校英语部。学者林语堂、梁实秋、于庚虞、焦菊隐、洪深、李庭芗、郑儒箴、郑敏、刘宁、钱瑗、金慕箴等曾在这里弘文励教;学者周谷城、熊式一、袁敦礼、杨人梗、吴富恒等曾在这里潜心研读。

拥有外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设有外国语言文学博士后科研工作流动站。外国语言文学为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A类学科,语言学为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在QS2020年世界大学学科排名中,语言学位列世界前100名,居大陆高校第2位,英语语言文学位列世界前200名,居大陆高校第8位。英语专业为首批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承担“志远计划”培养任务的珠海校区在人才培养方面有哪些特色?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是北京师范大学建设“综合性、研究型、教师教育的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按照学校“一体两翼”办学格局和“高标准、新机制、国际化”原则,打造的与北京校区同一水平的南方校区。

珠海校区着力建设成为我国卓越教师培养重镇,具有鲜明的人才培养特色。

第一,构建三阶段的卓越教师养成课程体系:阶段一,着重培养未来教师的教育情怀,开设长引领、教育名家大讲堂等课程;阶段二,着重培养未来教师的教学能力,开设学科课程标准与教材研究、教学设计等课程;阶段三,着重培养未来教师的职业发展与终身学习能力,开设智能智慧课堂教学实验等选修课程。

第二,加强数理、文史基础,提升学生核心素养。本科生均分层、分类必修高等数学、数理统计类课程。

第三,注重项目制学习和科研训练,提升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促进了定向就业师范生专业化、个性化的高水平发展。

北京师范大学2020年志远计划招生简章

志远计划咨询专线:010-58809414

欢迎报考北京师范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招生简章 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首设“志远计划”

北京师范大学- 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 北京师范大学 -(英文名:Beijing Normal University - HongKong Baptist University United International College,英文缩写为“UIC”)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6401

第五条 学校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金凤路28号。邮政编码:519085。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内地与香港合作办学。内地: 北京师范大学 ,香港:香港浸会大学。学校是经教育部批准,内地与香港携手成立的创新型大学。学校在课程设置上经由香港浸会大学批准,在教育质量上接受香港浸会大学的指导、评估和监督,在教学上实行全英文授课。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业务主管部门: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 北京师范大学 -”本科毕业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香港浸会大学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学校招生委员会还负责组织招生录取工作,并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章程,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处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以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招生详细信息见学校招生信息网。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可预留不超过计划总数1%的招生计划,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将按照学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及录取进度进行安排。

第十四条 录取批次:

在全国,除广东省外录取批次实行本科第一批次录取。

在广东省,实行提前批第一批本科批次录取,分文理科按考生高考成绩择优录取;同时,在提前批自主招生等“综合评价”批次实行高考基础上的综合评价录取,分文理科按考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广东省考生综合评价录取报名方式、选拔程序、录取标准等执行我校《广东省高考基础上的综合评价录取实施办法》。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十六条 投档比例:

在全国,除广东省外,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在招生计划人数的120%以内(含120%)。

在广东省,学校在提前批第一批本科批次根据教育部、广东省招办相关规定及学校生源情况确定具体投档比例;在提前批自主招生等“综合评价”批次不设投档比例,对于参加我校入学测试且入学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学校在提前批自主选拔等“综合评价”批次投档录取。考生若未能被我校录取,不影响其后续批次的录取。

第十七条 录取要求:

在全国,对除广东省以外的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高考成绩达到当地一本线,符合学校英语单科成绩投档要求的情况下,学校依据考生志愿,按照文史类、理科类分类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一般情况下,总分相同时,高考成绩排位前者优先录取;但调剂录取时,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英语单科成绩分高者。

对于报考提前批第一批本科批次的广东省考生,学校分文理科按考生高考成绩择优录取,要求考生高考成绩达到广东省一本线,同时高考英语单科成绩达到学校投档要求。

对于报考提前批自主招生等“综合评价”批次的广东省考生,学校分文理科按考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其中:考生高考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学校组织的入学测试成绩占30%,考生高中阶段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占10%。如综合成绩相同而又不能同时录取时,则先按考生高考成绩,再按入学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UIC入学测试为全英文的笔试(以英文方式考核学生理解能力、通识基础及写作能力)及面试。一般情况下,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广东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平时表现突出和入学测试表现优秀者可以降至广东本科二A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第十八条 专业志愿分档顺序:专业录取按“分数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总分(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分档,依次类推,实行“分数清”录取规则。在内蒙古自治区亦实行该规则。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照考生总分(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九条 英语单科成绩的投档要求:

在全国以及广东省报考提前批第一批本科批次的考生,学校要求凡是报考英语(英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英语(应用翻译)、英语(现当代英语语言文学)、国际政治(政治与国际关系)、新闻学(国际新闻)专业的考生,其高考英语单科成绩还须达到当地英语单科满分值的73.3%或以上,即:英语单科满分值为150分,则必须达到110分或以上,而英语单科满分值为120分,则必须达到88分或以上;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其英语单科成绩还须达到当地英语单科满分值的66.7%或以上,即:英语单科满分值为150分,则必须达到100分或以上,而英语单科满分值为120分,则必须达到80分或以上。

对于报考提前批自主招生等“综合评价”批次的广东省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全英文入学测试并达到合格,其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再另作要求。

本校为全英文教学,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条 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特殊要求。

第二十一条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等级要求:

对广东省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C级及其以上。

对江苏省考生,录取时遵循“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且选测科目2B及其以上,必测科目4C及其以上,技术科目合格。

第二十二条 政策性加分: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 我校承认符合教育部及各省招生委员会规定加分条件的考生的投档成绩。

第二十三条 学校按专业招生。学生进校一年后,可在尊重学生意愿的基础上,结合学校的教学资源,并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允许部分优秀学生申请专业调整。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四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及新生入学身体检查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新生入学身体健康状况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五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学费标准:每生每学年八万元人民币(待政府相关部门审批)

住宿费:文化小镇 5000元人民币/人?学年

“新文化小镇”6800元/人·学年(待政府相关部门审批)

如上级部门颁布新的收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收费细则详见学校网站。

第八章 奖学金政策

第二十六条 学生入学奖学金有新生入学奖学金、广东省综合评价录取奖学金、珠海籍新生专项奖学金。

新生入学奖学金适用于除广东省以外,全国普通高考报考我校,录取并按时报到注册的优秀新生。新生入学奖学金为当年学费全免,原则上为期四年。获奖条件及评定办法详见学校《UIC新生入学奖学金实施办法》。

在广东省,我校设置广东省综合评价录取奖学金,对于在广东省录取一本线或以上考生中文理科综合评价录取成绩排名各前20名的新生,我校给予一次性第一学年学费减半的入学奖励,奖励细则详见学校《UIC广东省综合评价录取奖学金实施办法》。另,我校对珠海籍新生设有专项奖学金,详见《UIC珠海籍新生专项奖学金实施细则》。

第二十七条 学生入学后的在学奖助学金。奖助学金(包括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曾宪博教授奖学金、冯燊均先生国情国学教育优秀学生奖学金、许嘉璐全人教育奖学金、广东省政府来粤留学生奖学金(针对国际生)、联通奖学金、古楚璧伉俪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由学校奖学金及经济援助委员会按照学校奖助学金的具体规定评定。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二十八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部门:学校招生委员会,联系人:马老师,电话号码:(0756)3620332,传真号码:(0756)3620888,电子邮箱:jingyima@uic.edu.hk。

第二十九条 招生咨询部门:学校招生办公室

招生热线:(0756)3620011、3620022、3620033、3620044

传真号码:(0756)3620047

电子邮箱:admission@uic.edu.hk

学校网址:

招生信息网: /admission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章程经学校发文之日起执行。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学校招生委员会。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补充材料:

(注:该补充材料已于1月7日以公文形式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备案。)

北京师范大学 -

广东省高考基础上的综合评价录取实施办法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精神,广东省教育厅将进一步加强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制度的改革,深化粤港教育的合作与探索。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鼓励UIC能在招生考试制度上有所突破,实现招生多样化。经学校深入研究、论证,从2013年起进行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探索,在广东省实施“高考基础上的综合评价录取制度”。“高考基础上的综合评价录取制度”是按一定比例参考学生高考成绩和UIC入学测试成绩及学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进行综合评价的招生录取新方式,具体执行办法如下:

一、招生性质

综合评价录取改革方案经广东省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招收参加广东省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并通过本方案遴选达到规定要求的考生。

学校名称: 北京师范大学 -

学校地址:广东省珠海市

办学性质:内地与香港合作办学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全日制

业务主管:广东省教育厅

招生代码:16401

招生批次:提前批自主选拔等“综合评价”批次。考生须提前报名参加UIC综合评价录取入学测试,方可在高考志愿中填报UIC。

颁发证书:学生毕业达到学位标准和完成学业要求者将获颁发国际认可的香港浸会大学学士学位证书和 北京师范大学 -毕业证书。

二、招生计划

北京师范大学 -在广东省继续实行高考基础上的综合评价录取,录取批次为提前批自主选拔等“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批次,具体招生计划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公布为准。

三、招生专业

学部

专业

招生科类

工商管理学部

工商管理(财务)

经济学(应用经济)

会计学

工商管理(文化创意与管理)

人力资源管理

市场营销(市场营销管理)

文理兼招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部

传播学(电影电视)

国际政治(政治与国际关系)

新闻学(国际新闻)

公共关系学公共关系与广告)

社会学社会工作与社会行政)

英语(英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

英语(应用翻译)

英语(现当代英语语言文学)

文理兼招

理工科技学部

统计学

环境科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食品科学与工程

应用心理学

金融数学

只招理科

四、报名方式

1.报名资格

凡符合广东省高考报名资格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含往届毕业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各学科成绩都达到C级或以上,且高考成绩估计在一本线以上,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

2.申请时间

2月3日至6月14日

3.报名程序

网上提交申请表:登录UIC广东省综合评价录取报名系统进行注册(点击进入),填写并提交申请表。注册时须提交的内容包括:个人及家庭基本信息,入学测试地点选择,个人陈述,一寸彩色证件照(用于制作入学测试准考证)以及上传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复印件。

在线支付入学测试费:UIC入学测试费金额为人民币80元。缴交方式为UIC综合评价报名系统网上注册时,或登录系统后进行在线支付。

逾期未缴交入学测试费者视为自动放弃并退出选拔程序。所有已缴交入学测试费用将不予退还。

五、选拔程序

1.资格审查(由学校招生委员会对考生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于6月17日,登录UIC综合评价录取报名系统查询是否有资格参加UIC入学测试。

2.6月21日,考生参加UIC入学测试。UIC在广东省内设立3个考点(广州、珠海、汕头),考生可选择就近参加全英文的笔试及面试。UIC入学测试将参考国际考试标准,旨在考核学生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和自主学习能力。

3.6月26日,考生登录UIC综合评价报名系统查看是否通过UIC入学测试。

4.6月末,考生在广东省高考提前批自主选拔等“综合评价”志愿栏填报UIC。

5.7月上旬,广东省招生办公室进行提前批自主选拔等“综合评价”批次投档。我校根据高考基础上的综合评价录取标准择优确定合格名单,经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办理统招正式录取手续。录取名单一旦确定,我校将不再受理录取考生的退档申请。

六、录取标准

参加我校入学测试的考生,必须在高考志愿提前批自主选拔等“综合评价”志愿栏填报我校(若未能被我校录取,不影响其后续批次的录取)。

学校分文理科按考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其中:考生高考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我校组织的入学测试成绩占30%,高中阶段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占10%。如综合成绩相同而又不能同时录取时,则先按考生高考成绩,再按UIC入学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专业录取按“分数优先”原则,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分档,依次类推,实行“分数清”录取规则。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照考生综合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高考基础上的综合评价录取成绩的比例构成:

序号

类别

权 重

1

高考成绩

60%

2

UIC入学测试成绩

30%

笔试

15%

以英文方式考核学生理解能力、通识基础及写作能力

面试

15%

全英文面试

3

高中阶段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10%

以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换算计入

综合评价录取总成绩满分为750分。其中,高考成绩按60%的比例计入;UIC入学测试成绩满分为225分,按实际成绩计入;考生高中阶段的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须达到CCC及其以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以下等级对应方式计入: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计入表:

等级

计入综合成绩的分数

AAA

75

AAB

71

AAC

67

ABB

67

ABC

63

ACC

59

BBB

63

BBC

59

BCC

55

CCC

51

备注:A级对应25分,B级对应21分,C级对应17分。

一般情况下,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广东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平时表现突出和入学测试表现优秀者可以降至本科二A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七、录取规则

1.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学校综合评价报名系统开通入学测试成绩查询,考生可查询是否通过UIC入学测试。同时,学校将有资格参加入学测试的考生名单、通过入学测试的考生名单和最终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网站上进行公示,并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

2. 政策性加分: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 我校承认符合教育部或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加分政策的考生加分成绩。

3.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及新生入学身体检查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新生入学身体健康状况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4. 考生应对其提供的信息负责。若发现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相关学生的录取资格,并在我校网页公布相关考生的名单。

八、收费标准及奖学金

1.2016级新生收费标准(人民币):

学费:八万元/学年(待省物价局审批)

住宿费:文化小镇5000元/人·学年,“新文化小镇”6800元/人·学年(待省物价局审批)

如上级部门颁布新的收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收费细则详见学校网站。

2.我校设置广东省综合评价录取奖学金,细则详见学校《UIC广东省综合评价录取奖学金实施办法》。另,我校对珠海籍新生设有专项奖学金,详见《UIC珠海籍新生专项奖学金实施细则》。

3.学生入学后的奖学金,由学校考试委员会、奖学金及经济援助委员会根据学生学业成绩,按照学校奖学金的具体规定实行。

九、重要日程

重要日期

事 件

2月3日-6月14日

考生登录“UIC综合评价录取报名系统”提交申请表,并缴交入学测试费用

6月17日

考生登录“UIC综合评价录取报名系统”查询是否有资格参加UIC入学测试

6月21日

入学测试(全英文的笔试及面试),考点:广州、珠海、汕头。

6月26日

考生登录“UIC综合评价报名系统”查看是否通过UIC入学测试

6月末

考生在广东省高考提前批自主选拔等“综合评价”志愿栏填报UIC

7月上旬

广东省招生办公室进行提前批自主选拔等“综合评价”录取投档。我校根据高考基础上的综合评价录取标准择优确定合格名单,经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办理统招正式录取手续

9月

新生开学

十、附则

1.我校在广东省高考招生录取中全部实施高考基础上的综合评价录取。广东省外执行第一批本科批次录取,广东省外统招考生只须按当地省级招办统招填报高校志愿程序申请,不须另行向本校报名或面试;广东省外统招计划见各省招办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录取规则见我校招生章程。

2.本实施办法的解释权属我校招生委员会。

3.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本实施办法的具体实施。

4.联系方式: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部门:学校招生委员会,电话:(0756)3620332。

招生咨询部门:学校招生办公室

招生热线:(0756)3620011、3620022、3620033、3620044

传真号码:(0756)3620047

电子邮箱:admission@uic.edu.hk

学校网址:

招生信息网: /admission

通讯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金凤路28号,邮政编码:519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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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2023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校课程与教学专业领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专业目录
发布时间:2022-10-13 阅读 22643 次
为深化博士生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高层次优秀人才的选拔机制,选拔有志于从事学术研究、具有良好学术基础和学术创新潜质的在职人员攻读教育博士专业学位,培养教育实践领域高层次专门人才,实现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和创新型国家的战略目标,北京师范大学2023年继续实行“申请-考核”制招收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招生人数

北京校区13人,培养地点在北京;

珠海校区50人,培养地点在珠海;

最终招收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申请条件

考生须符合《北京师范大学2023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的基本要求。

三、报名办法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与程序见《北京师范大学2023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珠海校区招生依据学科采取分组报名方式:

1.文科组:包括语文、思政、历史、英语、美术、音乐、体育、学校管理等,拟招收27人。

2.理科组:包括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心理、信息技术、教育技术等,拟招收23人。

请报考珠海校区的各位考生填写附件“分组报名表”,在上述两组中选择一个填报,初审、复试和录取都在所选组内进行。提交后不得更改组别。

四、提交材料

(一)纸质版材料

考生须于2022年12月3日前(以寄出日期为准),按要求向相关招生院(系)研究生教务办公室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材料目录(注明考生姓名、报考专业领域、材料类别与详细项目名称)。

(2)报名登记表(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打印前请按要求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打印后本人须在每页亲笔签字确认;含注意事项的第一页无需打印)。

(3)在相应教育领域工作年限的证明原件。由现工作单位出具,须注明入职年月、职称、任教学科等内容;单位负责人签字、盖公章。同时附教师资格证、职称证复印件。如现单位工作时间不满5年,须同时提交前工作单位的证明。

(4)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在境外获得的硕士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毕业证书复印件(单证专业学位研究生和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不必提供),及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由考生攻读硕士学位所在院校研究生培养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也可从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加盖其公章)。

(5)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如没有则不提供。

(6)两份与所报学科相关的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书(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后请专家填写并亲笔签名)。

(7)个人自述(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后填写,内容需包含学习工作经历、参与科研或教改项目简介、参与学术交流活动等)。

(8)研究计划书(包括研究问题、文献综述、理论基础、研究思路与框架、研究内容与方法等内容,不少于5000字)。

(9)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境外取得硕士学位且无硕士学位论文的,可提供成绩单和一篇代表性课程论文)。

(10)科研能力与成果证明材料:提交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公开发表的期刊论文全文,或以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身份出版过的专著/编著/译著(仅需提供书籍的封面、版权页和目录);最多3项,如没有则不提供。

(11)实践能力与成就证明材料:提交教育教学工作相关的案例报告(须加盖单位公章)、项目立项证明、获奖证书等;最多3项,如没有则不提供。

(12)教育博士分组报名表:报考珠海校区考生根据自己的专业领域填写分组报名表,提交之后不得更改组别。

提示:

①以上书面材料请按序号顺序排列,无需装订成册;

②书面材料一经提交,不予退换、退还;

③提供不实材料者,一经发现取消录取资格;

④纸质版材料建议使用EMS或顺丰快递寄送,不得使用同城快递;收件人姓名、地址、电话请见“联系方式”。

(二)电子版材料

考生须于2022年12月1日报名截止前,在博士报名系统提交以下电子版(PDF文件)材料:

(1)个人自述;

(2)研究计划书;

(3)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无需单独上传摘要);

(4)科研能力与成果证明材料(最多3项,如没有则不提供);

(5)实践能力与成就证明材料(最多3项,如没有则不提供)。

提示:

①以上电子版材料内容须与书面材料一致;

②初审选拔将以电子版材料为准,务必正确上传,未提交电子版材料者,不予进入初审选拔环节。

③科研能力与成果证明材料(代表作1-3)、个人自述在报名系统中有分别上传路径;研究计划书、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实践能力与成就证明材料三类放入压缩文件包上传。

五、申请-考核程序

(一)报考资格审核

组织专家委员会依据招生简章要求,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报考资格审核通过者方可进入初审选拔环节。

(二)初审选拔

成立由相关领域专家组成的不少于5人的初审专家组,负责相关资料评审事宜。

初审成绩满分值为100分。初审专家组根据考生所提交的电子版材料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包含:研究计划书、硕士学位论文、科研能力与成果、实践能力与成就、综合素质。

初审专家组根据以上评审内容,独立打分,以平均分计为考生的初审成绩。初审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能参加复试考核。北京校区根据初审成绩排序,珠海校区按学科分组后依据初审成绩排序,之后按不高于1:3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复试考核名单。

复试考核名单将于2023年3月中旬左右在相关招生院(系)网站上公示10个工作日。

(三)复试考核

复试考核分两个阶段进行:

1. 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外语水平,对专业基本理论的掌握程度,对教育现象、教育实践以及教育热点问题的分析和解决能力。

笔试成绩满分值为100分,考试时长为180分钟。考试将于2023年3月底进行,具体时间在复试考核公布名单中通知。

考试科目如下:

专业领域 考试科目 备注
学校课程与教学 课程与教学论 其中有一题为外语能力考查
笔试成绩不计入复试考核成绩,仅分合格和不合格两种。合格线为60分,合格者方可进入面试环节。笔试合格名单将于2023年4月在相关招生院(系)网站上公布。

2. 面试

面试将于2023年4月中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在笔试合格名单中通知。

面试专家组由相关学科领域至少5位专家组成,成绩满分值为100分。重点考察考生科研经验及科研能力、实践经验及实践能力、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学术潜力、综合素质等。

面试专家根据考核项目要求和考生表现予以评分。各考生的面试成绩,为每位专家所评定分数加总后的平均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面试成绩为复试考核成绩。成绩将于复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相关招生院(系)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六、录取

考生的最终总成绩为复试考核成绩。北京校区将依据考生最终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珠海校区按学科分组依据考生最终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小组审批后由学校统一公示。

七、其他

在公示期内考生如果对各考核环节有疑问,可向相关招生院(系)提出申诉,由相关招生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调查处理。考生如果对相关招生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处理结果仍有异议,可进一步向学校招生工作小组提出申诉。

如遇疫情变化等突发状况,将视情况调整审核办法。

八、联系方式

(1)报考北京校区,请将书面材料寄往以下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英东教育楼253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875

联系电话:010-58804091

电子邮箱:zhaona244@bnu.edu.cn

联系人:赵娜

(2)报考珠海校区,请将书面材料寄往以下地址: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镇金凤路18号北师大珠海校区励教楼F301-12

邮政编码:519087

联系电话:0756-3621966

电子邮箱:wljy@bnu.edu.cn

联系人:杨萍

单位代码:10027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 邮政编码:100875
联系部门:教育学部(教育博士) 电话:010-58804091 联系人:赵娜
专业代码、名称及研究方向 导师 招生
人数 外语语种 备注
666教育学部(教育博士) 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教育博士研究生为非全日制学习方式。
045171学校课程与教学 13 本专业领域拟招生13人
01不设方向 暂未定 1121英语(教育博士)或1122日语(教育博士)或1123俄语(教育博士)

单位代码:10027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镇金凤路18号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励教楼F301-12 邮政编码:519087
联系部门:未来教育学院(教育博士) 电话:0756-3621966 联系人:杨萍
专业代码、名称及研究方向 导师 招生
人数 外语语种 备注
669未来教育学院(教育博士)
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教育博士研究生为非全日制学习方式。
045171学校课程与教学 50 本专业拟招收50人
01不设方向(珠海) 暂未定 1121英语(教育博士)或1122日语(教育博士)或1123俄语(教育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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