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平时对招生简章都十分关注,今天为大家整理了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技术考研分方向录取吗,下面就随新永网小编一起来看一下吧。

2004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2004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通知已公布,需要参加硕士学位考试的朋友,可在查看招生简章后在规定时间内报名。
一、培养目标
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是为了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爱国守法,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在本门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经教育部批准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3,4,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三)符合上述(一)或(二)中各项报考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相应的统考或单考。试办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41所学校是:
北京师范大学、
首都师范大学、
天津师范大学、
河北师范大学、
山西师范大学、
内蒙古师范大学、
辽宁师范大学、
沈阳师范大学、
渤海大学、
东北师范大学、
哈尔滨师范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上海师范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
苏州大学、
扬州大学、
徐州师范大学、
浙江大学、
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学院、
安徽师范大学、
福建师范大学、
江西师范大学、
山东师范大学、
曲阜师范大学、
河南师范大学、
河南大学、
华中师范大学、
湖南师范大学、
华南师范大学、
广西师范大学、西南师范大学、
四川师范大学、
西华师范大学、
贵州师范大学、
云南师范大学、
陕西师范大学、
西北师范大学、
青海师范大学、
宁夏大学、
新疆师范大学。
(四)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联考。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
法学专业的;(下列13个专业不得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
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
知识产权法、刑事法)
全国试办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39所学校是:
北京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清华大学、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南开大学、
山西大学、
辽宁大学、
吉林大学、
黑龙江大学、
复旦大学、华东政法学院、
上海交通大学、
南京大学、苏州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浙江大学、
安徽大学、
厦门大学、
江西财经大学、
山东大学、
烟台大学、
郑州大学、河南大学、
武汉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湘潭大学、
湖南大学、
中山大学、
海南大学、
西南政法大学、
四川大学、
西南财经大学、
贵州大学、
云南大学、西北政法学院、
兰州大学。
2004年各试办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学校,录取该专业考生时,只从参加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中选拔。各试办学校不再为该专业组织统考或单考。
(五)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MBA联考。
1.符合(一)中第1,3,4,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大专毕业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全国试办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的89所学校是: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邮电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中国农业大学、
中央财经大学、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南开大学、
天津大学、天津财经学院、
河北工业大学、
燕山大学、
华北电力大学、
山西财经大学、山西大学、
内蒙古大学、
内蒙古工业大学、辽宁大学、
大连理工大学、
东北大学、
东北财经大学、吉林大学、
哈尔滨工业大学、
哈尔滨工程大学、
哈尔滨商业大学、复旦大学、
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
华东理工大学、上海海运学院、
东华大学、
上海财经大学、
上海理工大学、
上海大学、南京大学、
东南大学、
南京理工大学、
中国矿业大学、
河海大学、
江苏大学、苏州大学、浙江大学、杭州商学院、
浙江工业大学、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合肥工业大学、厦门大学、
福州大学、江西财经大学、
南昌大学、山东大学、
中国海洋大学、山东
经济学院、郑州大学、
河南财经学院、武汉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
武汉理工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南大学、
中南大学、中山大学、
暨南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广东工业大学、
广西大学、海南大学、
重庆大学、
西南交通大学、
电子科技大学、西南财经大学、四川大学、贵州工业大学、贵州大学、云南大学、
昆明理工大学、
西北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
西北工业大学、
西安理工大学、兰州大学、宁夏大学、
新疆财经学院。
2004年各试办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的学校,录取该专业考生时,只从参加MBA联考的考生中选拔。各试办学校不再为该专业组织统考或单考。
(六)硕士生招生单位中的部分高等学校,经教育部批准,可以推荐本校少数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初试并在报名前直接到报考单位参加复试,推荐办法由学校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报考点办理报名手续,亦不得再参加统考。到10月31日仍未落实接收招生单位的推荐免试生不再保留推免生资格。
三、报名日期
2003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
四、报名地点
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确定的报考点报名;参加法律硕士联考、MBA联考的考生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考点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直接到招生单位报名,报名工作截止日期与统考报名截止日期一致。
五、报名手续
(一)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其他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或现役军人、文职干部证件和学历证书报考,交纳报考费,领取有关表格。填写报考登记表时应当注意:
1.参加统考的考生可以填报同一学科专业研究方向相近的两个招生单位。
2.参加MBA联考的考生可以填报试办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的两个学校。
3.参加法硕联考的考生可以填报试办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两个学校。
4.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学科专业。
5.应试的外语语种按招生单位的规定任选一种。
6.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7.填写项目应与报名机读卡一致,并不得更改。本人填写报名登记表与报名机读卡有出入的,以报名机读卡为准,因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考生自己填好报考登记表后,按规定日期将所有报考材料迳寄报考的第一志愿招生单位。申请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按招生单位的要求办理。
(三)招生单位审查考生报考材料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核发准考证。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报考者办理报考手续交纳报考费后,不退报考费。
六、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2004年1月10日至1月11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不在该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三)初试科目:政治理论、外国语和两门业务课。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政治理论课、外国语满分各为100分(含报考非外国语专业考生应试英、日、
俄语听力测试2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均为150分;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BA)联考两门业务课及满分值为:综合能力200分,管理100分。
应试小语种的考生、部分学校外语专业应试第二外语的考生以及参加单考的考生外语科目初试仅为笔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卷面满分值为100分。听力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不计入初试成绩
(四)全国统考初试的政治理论,非外国语言文学专业的
英语、俄语、
日语和部分专业的基础课,由教育部统一命题,考试大纲由教育部制订;其他科目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命题。
单独考试的初试科目均由招生单位自行命题。
(五)考试方式均为笔试,其中按规定的外国语科目含听力测试
(六)MBA联考的初试科目共四门:政治理论、外国语、综合能力(含运用数学基本知识和数学方法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逻辑推理能力以及
汉语运用能力)、管理。其中除政治理论由各招生单位自行命题外,其余三门(外语为英语,其中听力测试使用全国统考听力测试题)的命题工作均由教育部委托有关机构承办。选考日语或俄语的考生,用全国统考的试卷,其他语种的试题由招生单位自行命题。
联考科目的考试大纲由全国工商管理(MBA)专业教育指导委员会编写,并已下发至试办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的院校。
(七)法律硕士联考的初试科目共四门:政治、外语、专业基础课(含刑法、民法)、综合课(含法理、宪法和中国法制史)。其中政治、外语使用全国统考试卷,两门业务课的命题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承办。
联考科目的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会同有关单位编写,并已下发至试办法律硕士专业的院校。
(八)初试地点:参加全国统考、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到本人所在的省(区、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应试;参加单独考试和参加MBA联考的考生到报考单位所在的省(区、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应试。由考生第一志愿招生单位负责发出考生初试成绩通知单。
(九)复试时间、地点、科目、方式由招生单位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招生单位公布。复试一般在5月上旬前结束。招生单位认为必要时,可再次复试。
(十)对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招生单位要全面、严格复试。要对其进行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二门,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
(十一)参加单独考试、MBA联考及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都必须进行面试。
(十二)教育部依据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结合年度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和报考生源情况,以及总体初试成绩情况,确定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对应届毕业生和非应届毕业生实行统一的最低复试分数线。
对报统考考生提出应试科目总分要求和单科分数要求;
对报考MBA的提出应试科目总分要求,单科分数要求及三门联考科目分数要求;
对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提出应试科目总分要求和单科分数要求。
对单考生参加复试的要求由招生单位自定。
招生单位一般进行差额复试
符合复试基本要求,但因招生名额限制无法录取的参加MBA联考及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不得转其他学科专业录取;未参加MBA联考、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亦不得转到工商管理硕士专业、法律硕士专业录取。
七、体格检查
考生复试时应按招生单位规定到指定的二级甲等或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由招生单位在复试通知中写明。
八、录取
招生单位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参加统考或参加MBA联考及法律硕士联考考生可被录取为定向或非定向硕士生,也可被录取为委托培养或是招生单位自筹经费硕士生。
参加单考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定向培养硕士生或委托培养硕士生。
招收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及自筹经费硕士生均实行合同制。招生单位、用人单位、拟录取为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及自筹经费硕士生的考生之间,必须在考生录取前,分别签定合同。
被录取的新生经本人申请和招生单位同意,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九、毕业生就业
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回定向或委托单位。
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硕士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学校及所在省(区、市)毕业生调配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十、其他
(一)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二)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被录取为硕士生后,培养经费及在学期间的待遇按委托培养或定向合同办理。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本简章,结合各地实际情况作必要的补充规定。
(四)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及解放军系统的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招收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考研政策不清晰?在职申硕有困惑?院校专业不好选?点击底部官网,有专业老师为你答疑解惑,211/985名校研究生硕士开放网申报名中。
新永网
上海大学06年工程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1. 在职工程技术或
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
2. 获得学士学位后具有3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或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经历虽未达到3年,但具有4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或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且具有4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
3. 工作业绩突出。
报考电子与
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等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工作年限的限制,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需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能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报考
软件工程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工作年限的限制,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结合软件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后,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报名条件要求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期为2006年7月31日。
二、报名程序及要求
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考生于2006年7月上中旬登陆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在线报名。
2.资格审查
2006年7月下旬,成功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还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填写完好贴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报考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到上海大学研招办(宝山区上大路99号上海大学行政楼410室)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及报考资格审查表下载网址将于7 月上旬在我校研究生部主页公布。
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3.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时间为2006年7月底。
现场报名地点:二者就近择一: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
(具体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将于7月上旬在我校研究生部主页公布)
4.报名特别注意事项:
1)考生务必牢记网报编号。
2)由报考者现场签字确认后的信息一律不得更改。
3)考生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名信息必须与本人资格审查表上填写的报名信息完全一致,否则以网上报名信息为准。
4)报考者应在规定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逾期不予办理。只进行网上报名未到指定现场报名点办理照相等相关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
5)现场资格验证及图像采集必须考生本人到场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三、考试方式和考试科目
工程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时间为2006年10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
第一阶段: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graduate candidate test,简称“gct”)。
由国家统一组织,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考试时间为2006年10月下旬(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安排见准考证)。考生的“gct”成绩有效期为二年。“gct”试卷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英语运用能力测试(报考我校的考生外语语种必须选考英语)。 “gct”试卷满分400分,每部分各占100分。试卷均采用客观选择题,有阅读理解、分析判断、正误辨识、情景分析、数理解题、逻辑推理等。考试时间为 3个小时,每部分为45分钟。“gct”命题依据《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2006版)》(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
第二阶段:我校自行组织的综合测试
gct成绩合格的考生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综合测试,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部网上通知。
四、录取办法
工程硕士的录取分数标准由我校自行决定。我校的录取人数不限,但录取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得超过我校录取总人数的10%.
五、学习年限
工程硕士研究生以“进校不离岗”的方式在职攻读学位,授课形式可采用灵活多样的方法,学习年限为2.5年,其中在校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6个月。
六、培养经费
我校的各专业领域的培养费用为2.5万¥,分二次付清(不包括论文阶段项目费用,论文阶段费用详见各专业领域的招生简章)
七、考生持2005年gct成绩申请参加我校综合测试的标准及录取原则
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
1.获得学士学位;
2.gct总分在188分以上;
3.单科成绩24分以上。
不需进行网上报名和拍照,只需在我校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005年gct成绩单以及填写完整贴有本人近期二吋免冠照片并在照片上加盖单位公章的“2006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到我校研招办登记报名。具体申请时间、资格审查表下载网址等信息将于7月上旬在我校研究生部主页发布。凡考生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隐瞒真实情况致最后不能被正常录取者,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持2005年gct成绩申请攻读我校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还需参加我校组织的2006年各领域的综合测试。综合测试成绩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
八、咨询和联系方式
上海大学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上大路99号,邮编:200444
电话:(021)66133763
传真:(021)66132245
主页:
十、上海大学招收工程硕士领域名称及其联系人
学院名称专业领域名称(代码)联系电话、联系人机电工程与
自动化学院
机械工程领域(430102)021-56331380
张国贤 电气工程领域(430108)控制工程领域(430111)021-56331261*810
021-56331399
张红霞
工业工程领域(430137)021-56331410
阚树林、陈方泉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材料工程领域(430105)021-56331474
戚鹏飞 021-56331997
张建成
冶金工程领域(430106)021-56331102
任忠鸣 021-56336048
钟云波 通信与
信息工程学院电子与通信工程领域(430109)021-56336908
张之江,张丽红 环境及
化学工程学院化学工程领域(430117)
环境工程领域(430130)021-56331862
朱惠娟、徐丽娟 计算机工程与科学学院计算机技术领域(430112)软件工程领域(430113)021-56334261
叶飞跃,盛青 生命科学学院
生物工程领域(430139)021-66134207
刘锦 土木系建筑与
土木工程领域(430114)021-56331519
孙文静 国际工商与管理学院项目管理领域(430140)021-69982598
施锡民 021-56331918
刘鹏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技术考研分方向录取吗
不分。根据查询上海交通大学官网得知,在该学校的全科医学(专硕)专业2022年考研招生简章招生目录中,该学校的医学技术考研研究方向只有全科医学,不分方向录取。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前身是由圣约翰大学医学院(创建于1896年)、震旦大学医学院(创建于1911年)、同德医学院(创建于1918年)于1952年全国高等学校院系调整时合并而成的上海第二医学院;1985年,更名为上海第二医科大学。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给大家的内容了,想要了解更多招生简章资讯,敬请关注新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