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新永网小编整理了军校国防生招生:解读厦门大学招生简章相关信息,希望在这方面能够更好的大家。

为3年。
硕士研究生学制分别为2年、2.5年或3年,具体按各专业培养方案要求执行。学习年限5年(含休学、保留学籍)。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推免生无需进行现场确认。统考生须到各自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报名点确认网报信息、照相和缴纳报名费。现场确认的具体要求和报名费的收费标准以各报名点的相关通知为准。现场确认时间:具体时间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的安排为准。逾期不再补办。
扩展资料:
厦门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的相关要求规定:
1、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外语、业务能力和思想政治素质等方面内容的考核。复试采用笔试、面试和实验技能考核等方式,对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口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全面考核。
新永网
2、新生入学后,我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我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3、奖助学金按照我校相关管理办法执行,各类奖助学金需在学生缴清相关费用后才发放,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全日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研究生和全日制对口支援西部计划定向研究生需将档案和人事关系转入我校并通过资格审查后方可发放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校长助学金。
参考资料来源:
厦门大学-厦门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厦门大学2019年本科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规范 厦门大学 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结合 厦门大学 办学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 厦门大学 (国标代码10384),现有思明校区、翔安校区和漳州校区。 厦门大学 由著名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于1921年创建,是我国唯一地处经济特区的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 厦门大学 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并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思明校区位于厦门市思明南路422号;翔安校区位于厦门市翔安区翔安南路;漳州校区位于厦门湾南岸的招商局漳州开发区。
第三条 厦门大学 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厦门大学 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纪检、招生考试、教务和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由以上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研究决定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厦门大学 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吸纳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和校友代表,成立 厦门大学 招生委员会,充分发挥其在决策咨询、民主监督和管理方面的作用。
第六条 招生办公室作为 厦门大学 招生的常设机构,在 厦门大学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定,具体负责 厦门大学 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七条 厦门大学 监察部门负责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厦门大学 在教育部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面向全国31个省份招生。 厦门大学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 厦门大学 实际办学条件,结合近几年 厦门大学 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具体使用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生源数量、生源质量、教育资源享有情况和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招生计划。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请查阅 厦门大学 招生网(
)或各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高校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九条 将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和高水平运动队单列批次录取的省份, 厦门大学 在该省份录取的以上三类考生不占用我校公布的分省分专业计划数。
第十条 厦门大学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预留不超过1%的招生计划,用于调节各省份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的问题。
第十一条 厦门大学 继续实施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和“凤凰计划”农村专项自主招生,进一步加大对中西部省份招生计划投放比例。
第十二条 厦门大学 在本科招生、培养中推行“按大类招生,按大类培养”模式,原则上一个学院按一个专业大类进行招生。按照37个招生大类进行招生。各招生大类分流专业(或方向)的情况请参阅《 厦门大学 本科招生大类(专业)设置一览表》。
第四章 培养与管理模式
第十三条 厦门大学 实行“宽口径、厚基础、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模式。录取的学生入学后先按大类培养,共同学习“学科通修课程”,二、三年级按照《 厦门大学 大类招生的学生选择专业暂行办法》确定专业(或方向)。
第十四条 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厦门大学 发挥综合性大学多学科优势,实行全面选课、主辅修制、转专业、三学期制、国内外名校交流等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措施,为培养有国际视野的拔尖创新人才和复合型人才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
第十五条 “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从2010年起, 厦门大学 成为国家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的19所“985工程”大学之一。每年从新生中选拔一批优秀学生,配备一流师资,提供一流学习条件,量身定制个性化人才培养方案,为优秀学生创造一流学术环境与氛围。 厦门大学 以优势学科群为依托,搭建“本研一体化”教学平台,建立“本博直通车”机制,鼓励拔尖学生提前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
第十六条 国家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基地班。自上世纪90年代起, 厦门大学
经济学、
化学、数学、
生物科学、
历史学、
海洋科学等六个专业就已成为国家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基地。经多年积累, 厦门大学 六个基地班已建立了良好的人才培养机制,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培养了一批优秀拔尖人才。 厦门大学 对六个基地班以我校杰出校友(均为著名教授)冠名,分别为:“王亚南经济学班”、“卢嘉锡化学班”、“陈景润数学班”、“汪德耀生物科学班”、“傅衣凌历史学班”、“郑重海洋科学班”,同时将进一步优化各基地班人才培养方案,加强拔尖人才培养。
第十七条 卓越人才培养教育计划。 厦门大学
法学专业入选教育部“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
临床医学专业入选教育部“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飞行器动力工程、
自动化、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化学工程与工艺、
材料科学与工程、
软件工程、
建筑学等9个工科专业入选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
第十八条 国际化教学试验班。 厦门大学 选择经济学、
统计学、
金融学、
会计学、数学、海洋科学等优势学科,开设国际化试点班,进行国际化创新人才培养试验。国际化教学试验班的教学计划引进国外先进的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专业核心课程采用双语或
英语教学。其中经济学、统计学、金融学国际化试验班由 厦门大学 王亚南经济研究院和经济学院经济学系共同承担教学和培养任务,采用全英文授课;该班的学生从录取的经济学院新生中进行选拔,在学期间有更多机会到国外知名高校交流。
第十九条 国内外名校交流。为提高本科生人才培养质量, 厦门大学 致力于与国内外著名高校开展本科生交流学习的活动。 厦门大学 与
吉林大学、
山东大学 、
中国政法大学 、
大连理工大学 、
中国海洋大学等签订了交换学生协议。 厦门大学 利用侨、台、特、海的区位优势,与英、美、日、法、俄等国家和台港澳地区的270多所高校建立了校际合作关系。 厦门大学 每年选拔数百名本科生,在校学习期间到国(境)外著名大学交流学习。
第二十条 实施本科生导师制,注重教授为本科生上课。 厦门大学 实施本科生导师制,新生入学后为本科生配备导师,为学生提供思想、学业等方面的指导。 厦门大学 要求本科专业课程由教授、副教授承担,形成了名教授、名师给本科生上课的校园文化。
第二十一条 录取在生命科学学院、海洋与地球学院、环境与
生态学院、医学院、
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和能源学院的新生和国际学院爱尔兰都柏林项目的新生入住翔安校区,其它学院新生入住思明校区。
第二十二条 学生在 厦门大学 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由 厦门大学 颁发国民教育系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由 厦门大学 授予学士学位。
第五章 招生要求
第二十三条 除外语类专业和国防生的招生专业仅限招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外,其余招生大类(或专业)均无外语应试语种要求。 厦门大学 主要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如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口试,考生须参加且成绩合格。考生的高考单科成绩一般应达到及格以上水平。
第二十四条 报考艺术类、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外语类保送生、自主招生、“凤凰计划”农村专项自主招生的考生,有关考核要求按相应的简章执行。艺术类、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学生入学后, 厦门大学 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专业水平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 除国防生外,各招生大类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六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 厦门大学 根据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录取资格复查和身体健康状况复检,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二十七条 厦门大学 根据生源省份的出档规定和报考生源质量等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对于按平行志愿方式填报院校志愿的省份和内蒙古自治区,原则上按招生计划数100%调档;对于按非平行志愿方式填报院校志愿的省份,原则上在招生计划数的105%-110%以内调档。
第二十八条 厦门大学 在各省份出档的考生中(除内蒙古外),根据公布的招生大类(或专业)招生计划,采用专业志愿“分数级差”的方式进行专业(类)录取。专业志愿间分数级差总分值为5分。即第一和第二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为2分,第二和第三专业志愿及第三和第四(含第四及其之后的所有排序志愿)专业志愿的分数级差均为1分,第四(含第四及其之后的所有排序志愿)与调剂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为1分。
第二十九条 厦门大学 在内蒙古按“招生计划1:1的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进行录取,有关志愿填报及录取规则考生可咨询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第三十条 厦门大学 原则上认可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有关加分政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份,省级招生部门投档后, 厦门大学 按包含考生位次信息的投档成绩进行招生大类(或专业)录取(注:在江苏的录取原则以第三十五条为准),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以各省份确定的成绩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份,省级招生部门投档后, 厦门大学 以考生的投档成绩进行招生大类(或专业)录取,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以高考卷面原始分高者优先,高考卷面原始分相同者,文史类以语文、数学成绩排序,理工类以数学、英语成绩排序。
第三十一条 在实行非平行志愿填报方式的省份, 厦门大学 在第一院校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接收非第一院校志愿的考生。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第一次投档后计划未完成时,可参加所在省份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三十二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按艺术类招生简章的有关规定执行。获外语类保送、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自主招生和“凤凰计划”农村专项自主招生资格考生的录取规则按相应简章的有关规定执行。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实施。录取的高水平运动队安排在公共事务学院
行政管理专业学习。
第三十三条 国防生的报考条件、志愿填报、录取办法、奖学金的标准与发放、学生毕业后的工作分配去向及待遇等信息,请查阅《南京军区国防生招生简章》或登录
查询,或咨询南京军区驻 厦门大学 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咨询电话:0592-2187802。
第三十四条 厦门大学 招收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学生为国家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西藏班和新疆高中班学生为国家指导性定向就业招生计划。 厦门大学 将按照教育部和各省份制定的有关政策招收上述学生。
报考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的考生, 厦门大学 将根据考生志愿在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普通类本一批次 厦门大学 的出档线下40分以内择优录取。学生在校期间享受国家有关的学费、教材、伙食、住宿等补助,毕业后充实到西藏的县以下基层干部队伍,进藏服务期5年。录取的学生到校报到注册前须与西藏人事厅签订“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否则,取消入学资格,相关责任由学生个人承担。
少数民族预科班生源限定为 厦门大学 当年有安排招生计划省份参加全国高考的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成绩要求为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普通类本一批次 厦门大学 的出档线下80分。录取的预科学生需在教育部指定的预科阶段培养学校进行一年预科阶段学习,预科学习合格并结业者, 厦门大学 将根据学生在预科阶段学习成绩和操行情况折合的综合成绩,结合学生预转本志愿填报情况及 厦门大学 拟定的预转本招生专业计划确定其本科学习专业,并转入 厦门大学 进行本科阶段学习;不合格者将退回生源地区。
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的升学招生工作由教育部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第三十五条 面向江苏省招生(含自主招生和高水平艺术团)的两门选测科目要求:理工类专业选测科目一门为物理,另一门不限;文史类专业选测科目一门为历史,另一门不限;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AA。专业安排办法采用等级级差法,即考生两门选测科目每得一个A+折算成等级级差分2分,在考生投档分的基础上加上等级级差分后进行排序,再采用 厦门大学 确定的“专业级差”的方式,结合考生的专业志愿和必测科目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录取。
第三十六条 面向福建省厦门市、漳州市招生的志愿填报和录取要求请登录 厦门大学 招办网页查阅,或向考生所在地招生部门查询。
第三十七条 厦门大学 与爱尔兰都柏林商学院继续合作举办会计学、金融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其招生大类名称分别为工商管理类(会计学专业)和金融学类(金融学专业)。该项目为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在投放该项目招生计划的省份仅招收有填报该项目专业志愿的考生。该项目由 厦门大学 国际学院负责实施,由 厦门大学 国际学院和都柏林商学院共同承担教学培养和管理任务。该项目毕业证书上注明“ 厦门大学 与爱尔兰都柏林商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有关课程设置、师资组成、学位授予等事项详见《 厦门大学 与爱尔兰都柏林商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简章》。 厦门大学 国际学院网址:
。
第三十八条 按照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它普通类专业学习;按照自主招生、“凤凰计划”办法录取的考生,入学后原则上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录取的由外国语中学推荐的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保送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学习;所有录取在国际学院金融学专业和会计学专业( 厦门大学 与爱尔兰都柏林商学院合作举办)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它专业学习;所有录取在临床医学、
中医学、
护理学、公共卫生与
预防医学类等四个专业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它专业学习。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九条 学费标准
1.人文学院、新闻
传播学院、外文学院、法学院、公共事务学院、
国际关系学院、经济学院、管理学院、数学科学学院、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化学化工学院、材料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海洋与地球学院、环境与生态学院、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除
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专业外)、能源学院、建筑与
土木工程学院、药学院所属各专业及公共卫生学院
医学检验技术专业,每人每学年5460元;
2.航空航天学院按航空航天类进行招生,学生入学后在专业分流前每人每学年5460元;专业分流后到机电工程系和自动化系各专业学生每人每学年5460元,专业分流到航空系飞行器动力工程、
飞行器设计与工程专业学生每人每学年6760元;
3.艺术学院各专业每人每学年9360元;
4.软件学院和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专业一、二年级每人每学年5460元,三、四年级按学分收费,每人每学分400元,每学年约为40学分;
5.国际学院金融学专业和会计学专业( 厦门大学 与爱尔兰都柏林商学院合作举办),每人每学年45000元,如第四年选择到爱尔兰都柏林商学院学习则该年学费按都柏林商学院的收费标准收取,约人民币14-18万元;
6.录取在临床医学、中医学、
护理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4个专业的学生免学费。其中,录取在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的学生,三年级分流到预防医学专业的学生继续免学费,分流到医学检验技术专业的学生按 厦门大学 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
第四十条 住宿费标准
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人每学年800-1200元,4-6人/间。 厦门大学 将根据实际住宿房间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
第八章 奖励资助政策
第四十一条 绿色通道
为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厦门大学 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即对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 厦门大学 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绿色通道办理方式及所需材料可登录 厦门大学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网址:
)相关栏目查询。
第四十二条 国家奖、助政策
国家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同时还设立了国家助学金,并提供国家助学贷款,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四十三条 厦门大学 奖、助体系
为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厦门大学 设立了“文庆奖学金”、“本栋奖学金”、“亚南奖学金”和“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多项校级和院(系)级奖学金; 厦门大学 还设立了包括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减免学费等多种资助在内的完整的资助体系,免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后顾之忧。
第九章 就业情况
第四十四条 我校近三年本科毕业生就业率分别为:2014届96.4%,2013届93.3%,2012届94.5%。毕业生就业率位居全国高校前列。2014届毕业生就业主要单位性质依次为:企业、升学、出国出境、金融单位等。就业主要地区依次为厦门、福建(不含厦门)、广东(不含深圳)、深圳、上海、浙江等省市。
第十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 厦门大学 将根据当地相关政策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由 厦门大学 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厦门大学 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电话:0592-2188888(共5-8线),传真:0592-2180256
网址:

2012年军校国防生招生:解读厦门大学招生简章
一、中国人民解放军驻厦门大学、
集美大学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简介
中国人民解放军驻厦门大学、集美在学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简称选培办),是南京军区在厦门大学、集美大学设立的专门负责依托高校选拔培养军队干部的职能机构。基本任务是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和总部关于依托普通高等教育选拔培养军队干部工作的政策、规定和指示,在厦门大学和集美大学通过直接接收应届高中毕业生和从在校生中选拔等多种方式,为军队选选拔培养高素质人才。主要职责是负责在高校开展宣传工作,增进高校师生对军队的了解,激励青年学生参军报国的热情;根据上级职能部门下达的年度计划,负责对在校生中确定的培养对象和从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中招收的国防定向生,进行考核、选拔、军政训练和毕业生的分配输送工作,协助高校做好国防定向生的招生工作;收集掌握军队用人单位人才需求信息,了解高校参军积极分子的数量、专业分布和择业意向等情况;依据国防奖学金的报领、管理和发放工作。经过十几年来的军地能力协作,全体国防生在选培办和高校共同培养下,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打牢思想政治基础、军事素质基础、作风纪律基础,在高校内外举行的大型活动中打头阵、当模范、作表率,塑造先进集体,赢得了高校师生的广泛赞誉;已毕业分配到部队的国防生干部,逐渐成长为部队建设的骨干力量。
二、2012年厦门大学国防生招生计划
三、有关政策问答
1、问:什么是国防生?
答:国防生是军队依托普通高校培养的,毕业后定向分配到军队工作的大学生。
2、问:如果报考国防生未被录取,影响正常批次的院校录取吗?
答:不会。从录取批次看,国防生录取属于提前批次,在正常批次的基础上增加了一个批次,等于多一次录取机会;即使录取不了国防生,还可以参加正常批次院校的录取,且不会影响正常批次的录取;从近几年录取分数情况看,考生达到所在省控制线或者以上的,录取比例非常高。这与高校录取的普通生分数相比,在录取几率上占有较大优势。
3、问:被录取后需要签订什么协议?
答:被录取为国防生后,需要学校、学生和选培办三方签订《国防生培养协议书》,对三方需要履行的义务、享受的权利等进行约定。
4、问:录取为国防生后,在校期间有什么经济上的补助?
答:国防生入学后即可享受国防奖学金。国防奖学金既是对学生成为一名国防生的褒奖,也是资助学生完成学业的费用。目前,国防奖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0元,其中学费和生活费各5000元。国防生可同时享受高校普通生的奖励和助学政策。
5、问:国防生在校期间实行什么样的管理模式,要组织进行训练吗?
答:在校期间实行大学,选培办共同管理的的模式,并接受必要的军政基础训练,目的是打牢献身国防的思想基础,掌握相应的军事知识和技能,培养良好的军人作风养成。军政训练主要内容包括军事理论、军事基本技能、军事体育等。此外,还组织到革命教育基地、部队等地进行参观见习。国防生军政训练一般安排在双休日和寒暑假进行,不影响正常的教学。
6、问:国防生在校期间能够报考研究生吗?
答:可以,选培办积极鼓励在校国防生报考研究生。国防生在校期间报考研究生不受名额比例限制,报考院校为军事院校和军队签约的一百多所依托高校,报考专业主要为理工科类。学习成绩优异的,还可直接保送到军队院校直接攻读硕士研究生。
7、问:国防生毕业后如何分配?
答:国防生毕业后,定向分配到军队工作。分配岗位和去向,按照专业对口、人尽其才的原则合理确定,在保证军队工作需要的前提下,尽可能兼顾本人的实际情况和意愿。
8、问:国防生毕业后如何确定职级待遇,与军队院校毕业学员有何区别?
答:毕业国防生到军队后,享受现役军官待遇。在首次授衔、定职定级、住房公积金发放等方面,与同期入军队院校学习的毕业学员同等对待,均授予中尉军衔,任命为副连职或专业技术十三级军官。
9、问:毕业国防生入伍后还享受哪些待遇?
答:毕业国防生入伍后,除享受正常的工资待遇外,还享受住房公积金和
医疗保险,其在高校的学习时间计算入住房补贴年限。符合随军条件的,其家属可办理随军。军队根据需要,定期选送现役军官到军内外相应院校、培训机构进修或出
出国留学,职级待遇和工资福利不受影响,由军队正常保障。
10、问:报考国防生的条件是什么?
答: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中学应届毕业生,志愿献身国防事业,大学毕业后服从分配到部队工作;年龄在20周岁以下(截止当年8月31日后出生),未婚;身体条件符合军队院校招生体检标准,男生身高不低于162cm,体重不低于50千克,每一裸眼远视力均在4.6(0.4)以上,矫正视力达到4.9(0.8)以上。
11、问:如何填报国防生志愿?
答: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在理工类提前批录取院校中选择厦门大学或集美大学并注明专业名称或代码。
12、问:填报国防生志愿的上线考生如何参加政审、面试和体检?
答:与本省报考军队院校上线考生的政审、面试和体检在同一时间、地点同步展开。
13、问:厦门大学、集美大学国防生招生联系、咨询方式是什么?
答:招生工作由南京军区驻厦门大学、集美大学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负责。
联系人:金振宇邮编:361005 电话:0592-2187802 网址:
www.xpb.xmu.edu.cn
邮箱: [email protected]
以上就是新永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军校国防生招生:解读厦门大学招生简章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