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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高考高职报考指南 关于做好2022年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

2023-09-08 19:44:16 | 新永网

在平时的学习生活当中,对于报考指南一定都很关心,今天新永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福建高考高职报考指南 关于做好2022年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福建高考高职报考指南 关于做好2022年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

怎么参加高职高考报名

高职高考是指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考试,是国家为满足市场需求和提高劳动者素质而实施的一种招生考试制度。参加高职高考报名需要以下步骤:

1.了解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高职高考报名一般在每年的3月份开始,具体时间以当地教育局的通知为准。报名方式有线上报名和线下报名两种方式,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方式。

2.准备好报名材料。高职高考报名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成绩单等相关材料,考生需要提前准备好这些材料。

3.选择报考学校和专业。考生需要根据自己的兴趣和实际情况选择报考的学校和专业,也可以根据自己的成绩和能力进行选择。

4.缴纳报名费。高职高考报名需要缴纳一定的报名费,具体金额以当地教育局的通知为准。

5.提交报名申请。考生需要将准备好的报名材料和缴纳的报名费提交给当地教育局或指定的报名点,确认报名成功后,就可以参加高职高考了。

总之,参加高职高考报名需要提前了解相关信息,准备好报名材料,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流程进行报名申请。只有严格按照要求操作,才能确保报名成功,顺利参加高职高考。 新永网

福建高考高职报考指南 关于做好2022年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

福建高考报志愿流程

录取批次及志愿设置

第七条 文史、理工类设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和高职(专科)批四个批次。

1.本科提前批设常规志愿和1次征求志愿。常规志愿设1个第一志愿和3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参考志愿,每个志愿均为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均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栏目;征求志愿设12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即一个志愿填报某所院校的一个专业,下同)。

2.本科一批设常规志愿和2次征求志愿。常规志愿和每次征求志愿均设6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均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栏目。

3.本科二批设常规志愿和2次征求志愿。常规志愿和每次征求志愿均设1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均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栏目。

4.高职(专科)批设常规志愿和2次征求志愿。常规志愿设40个、每次征求志愿均设2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

第八条 艺术类设本科提前批、本科A批、本科B批和高职(专科)批四个批次。

1.本科提前批只设常规志愿,常规志愿设3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均设6个专业志愿。考生不得重复填报同一院校志愿,即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均须为不同院校。

2.本科A批设常规志愿和2次征求志愿,常规志愿和每次征求志愿均设12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

3.本科B批设常规志愿和2次征求志愿,常规志愿和每次征求志愿均设16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

4.高职(专科)批设常规志愿和2次征求志愿,常规志愿和每次征求志愿均设16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

第九条 体育类设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两个批次。

1.本科批设常规志愿和2次征求志愿。常规志愿和每次征求志愿均设6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均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栏目。

2.高职(专科)批设常规志愿和2次征求志愿,常规志愿和每次征求志愿均设16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

投档模式及投档比例

第十条投档模式分为梯度志愿投档模式、平行志愿投档模式和一档多投投档模式等三种。平行志愿投档又分为院校志愿平行投档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两类。一档多投又分为院校志愿一档多投和专业志愿一档多投两类。

第十一条投档模式

1.文史类、理工类。本科提前批常规志愿分第一志愿和参考志愿先后投档。先进行第一志愿投档,实行梯度志愿投档。对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院校,再进行参考志愿投档,实行院校志愿平行投档。本科提前批征求志愿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全部实行院校志愿平行投档。高职(专科)批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全部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

2.艺术类。本科提前批实行院校志愿“一档多投”。本科A批、B批均实行专业志愿“一档多投”。高职(专科)批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

3.体育类。本科批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实行院校志愿平行投档。高职(专科)批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均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

第十二条投档比例

1.实行梯度志愿投档的高校,其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军队院校区分性别,按招生计划数的110%投档。

2.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含院校志愿平行和专业志愿平行)高校,其投档比例原则上按招生计划数的100%执行。

3.实行一档多投的批次(指艺术类本科各批次),考生文考总分加上政策性加分、省级专业统考成绩均应达到相应的省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以及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自主划定高考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受投档比例限制,按院校志愿(艺术类本科提前批)或按专业志愿(艺术类本科A批、B批)全部投档。

成绩排序规则

第十三条文史类和理工类

考生分别按投档分(文考总分+政策性加分,下同)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在平行志愿投档时,投档分相同的,先按同等优先,再按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以此确定出每一个考生在其群体中的位次。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文史类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工类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第十四条艺术类

1.本科提前批。投档时,不对考生成绩进行排序,将符合投档条件的每一考生的电子档案同时投放到考生填报的所有院校。招生院校按照事先公布的录取规则,对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进行预录取排序(每位考生在同一院校最多预录取一个专业);对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提出预退档意见,并将预录取排序名单和预退档意见提交省教育考试院审核。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完成后,根据考生院校志愿顺序、院校专业招生计划和专业预录取排序等情况,由计算机自动匹配确认录取结果。每位考生最多只能被一所院校(专业)录取,也可能不被录取。

2.本科A批、B批。投档时,不对考生成绩进行排序,将符合投档条件的每一考生的电子档案同时投放到考生填报的同一类别所有专业。招生院校按照事先公布的录取规则,对符合录取条件的所有考生,每个专业进行预录取排序;对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提出预退档意见,并将预录取排序名单和预退档意见提交省教育考试院审核。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完成后,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院校专业招生计划和专业预录取排序等情况,由计算机自动匹配确认录取结果。每位考生最多只能被一所院校(专业)录取,也可能不被录取。

3.高职(专科)批。文科艺术类和理科艺术类考生分成相应的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播音与主持类、编导类、表演类(服装表演方向)、表演类(影视表演方向)、摄影类、书法类等9个专业类别,分别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综合分相同时,先按同等优先,再按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以此确定每一个考生在其群体中的位次。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文科艺术类按省级专业统考成绩、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科艺术类按照省级专业统考成绩、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其中,文考总分加上政策性加分不低于专科文考录取控制分数线、省级专业统考成绩不低于专科省级专业统考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才具有专科综合分位次。

福建高考高职报考指南 关于做好2022年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2年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有关本科普通高校,各高职院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是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技术技能人才选拔的重要渠道。为确保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以下简称“高职分类招考”)公平公正、平稳有序,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1〕36号)精神,现就做好2022年我省高职分类招考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高职分类招考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评价方式。

(一)中职学校类考生

1.中职学校类考生依据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使用其在2021年6月参加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德育、语文、数学、英语)和专业基础知识的合格性、等级性考试成绩。

2.职业技能测试工作实行“省招委会和省教育厅统一领导,省教育考试院统筹管理,主考院校组织实施”的管理体制。职业技能测试的疫情防控、命题、制卷、试卷保管、测试、成绩评定和成绩发布等具体工作由各主考院校(名单见附件)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职业技能测试考试大纲(试行)的通知》(闽教学〔2020〕1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面向中职毕业生职业技能测试考务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教考〔2020〕4号)执行。各主考院校根据测试工作需要,可自行选定若干合作院校或设置若干考点。

3.职业技能测试于2022年3月中下旬举行,相应类别的具体测试时间以各主考院校公布的时间为准。

(二)普通高中类考生

1.普通高中类考生依据福建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及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择优录取。对于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或同等学力人员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21〕40号)规定执行。

2.普通高中类考生将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主要考查考生的职业意识、职业潜质和职业素养等。考生在填报专科批次常规志愿时,须在该网页上先行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题型为选择题)后,方可填报专科批次常规志愿。

(三)特殊群体类考生

1.退役士兵、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高素质农民等特殊群体类考生依据福建省统一组织的特殊群体类考生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参考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择优录取。

2.特殊群体类考生文化素质考试科目为语文和数学两门,依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大纲(修订)的通知》(闽教考〔2021〕1号)中语文、数学考试大纲命题,采用笔试考试,每门成绩满分150分,总分满分为300分。考试时间安排在2022年3月26日15:00至17:00进行,实行语文、数学同场合卷考试,考点设在福建体育职业技术学院。

3.特殊群体类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填报高职分类招考批次常规志愿时,须在该网页上先行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题型为选择题),方可填报专科批次常规志愿。

二、志愿填报

(一)志愿设置

1.中职学校类考生:中职学校类考生录取分为本科批次和高职(专科)批次,每个批次均设2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专业的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

2.普通高中类考生和特殊群体类考生:普通高中类考生和特殊群体类考生录取设高职(专科)批次,共设2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专业的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

(二)填报时间

1.中职学校类考生招生的本科批次常规志愿,于4月14日8:00至18:00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 www.eeafj.cn )填报,征求志愿于4月16日8:00至18:00填报。

2.面向全体考生的高职(专科)批次常规志愿,于4月20日8:00至21日18:00填报,征求志愿于4月25日8:00至18:00填报。

3.考生应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填报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后,网上填报志愿系统自动关闭。考生本人未按时填报志愿,或因疏漏、失误造成的其他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录取

录取工作在省招委会和省教育厅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学校负责、考试院监督”的原则组织实施。

(一)招生计划。高职分类招考是高职院校招生的主渠道,招生院校应将高职分类招考计划重点安排经济建设急需、社会民生领域紧缺、技术技能培养要求高和就业质量高的专业招生,对限制淘汰类产业对应专业、新设国控类专业从严控制招生规模。高职分类招考计划纳入我省普通高校本年度招生计划总规模,未完成的计划转入本年度秋季招生计划总盘中再统筹安排。考生可在招生计划公布后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

(二)招生章程。各招生院校要及时制订本校高职分类招考招生章程,其内容必须合法、真实、准确、表述规范,并于3月15日前将盖有学校公章的招生章程一式5份报我厅学生工作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62号),电子版发至邮箱(jytxsc@126.com)。招生章程经我厅审核后在考生填报志愿之前向社会公布,学校法定代表人应对学校招生章程及有关宣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招生章程一经公布,不得擅自更改。招生高校依据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工作。

(三)投档录取

1.各批次录取分别先组织实施常规志愿录取。中职学校类考生高职(专科)批次常规志愿录取前先进行获得免试资格考生的录取,再进行高职(专科)批次常规志愿录取。

2.各批次常规志愿录取结束后,公布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组织考生填报征求志愿并录取。征求志愿录取结束后仍未完成的招生计划,不再组织征求志愿录取。

3.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原则上均按招生计划数的100%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招生院校根据我省招生政策和学校招生章程规定的录取规则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录取。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2022年普通高考。

4.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总成绩相同的考生,先按符合录取照顾政策同等优先进行排序,中职学校类考生再按专业基础知识、职业技能测试、公共基础知识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确定考生位次;普通高中类考生再按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确定考生位次;特殊群体类考生再按语文、数学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确定考生位次。如果仍然同分,则认可录取系统的投档结果。如果因同分造成同一院校专业投档人数超过计划数,超过部分一并录取。

5.2022届中职学校类考生和普通高中类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录取的参考。

6.享受录取照顾政策的考生应参加相应批次的志愿填报和录取。对于已参加报名并取得考生号,在录取照顾资格申报时间结束后至2022年7月15日前才获得相关大赛录取照顾资格的未被录取考生,可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按规定补录取,其他考生不再调整录取。

(四)录取照顾政策

1.考生可享受当年普通高考录取照顾政策。

2.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中国技能大

赛(一类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或前10名)以及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福建省选拔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班学生,报考相关对口专科专业的,可予以免试录取。

3.获得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班学生,报考相关对口专科专业的,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其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按满分计,同时录取总成绩加5分。

4.获得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班学生,报考相关对口专科专业的,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其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按满分计。

同一考生如符合以上多项录取照顾政策条件的,只能享受其中幅度的一项。享受录取照顾政策考生资格实行省教育考试院,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及考生所在学校四级公示,学校还须公示到考生所在班级。

四、其他事项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职分类招考是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各相关单位和高职院校要充分认识做好高职分类招考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敏感性,要认真履行相关责任,深入总结已有工作经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切实加强对高职分类招考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考院校是组织本类别测试、维护测试安全稳定、做好疫情防控、整肃考风考纪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主考院校要及时成立职业技能测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测试各项工作。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指导监督有设置职业技能测试考点的所属学校测试实施工作,同时督促指导所属中职学校排查参加测试考生的健康状况。

(二)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各地各主考院校要根据国家和我省卫健部门的相关规定,按照本地疫情防控实际和总体部署,细化测试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命题制卷、考点考场、评卷等场所防疫措施。主考院校要将承担测试任务的合作院校疫情防控和测试安排纳入统一管理,指导督促合作院校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三)加强监督管理。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规定,加强对高职分类招考的报名、考试、录取等全过程监督管理。严格执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畅通社会监督举报渠道,完善考生申诉和复核机制,及时回应处理各种问题。

(四)加强宣传服务。主考院校和中职学校要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及时、准确解读职业技能测试工作方案的内容和相关要求,特别是职业技能测试时间、方式、流程和防疫措施等安排,让考生充分知晓。各高校要畅通考生联系咨询通道,安排专人受理考生咨询,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各地各主考院校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做好考生住宿、交通、饮食等方面的疫情防控和安全防范工作。各地各校要积极做好志愿填报指导,为考生提供政策解读和咨询,引导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结合自身实际理性报考;指导考生妥善保管志愿填报账号和密码等个人信息,严防信息泄露或被他人盗用、非法操控。高中阶段学校和教师不得代替或干预考生填报志愿。

(五)严肃招考纪律。各地各校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规定,严厉打击虚假宣传、有偿招生、未批先招、超计划招生、买卖生源、委托中介机构招生等违规行为。严肃查处违规宣传、通过设置奖金等方式违规争抢生源、违规录取等违规违纪行为。对在高职分类招考中违规的考生、高校及有关工作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

(六)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各地各主考院校要设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完善涉考、涉疫、涉灾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加强对舆情和应急事件的研判预警,对潜在的风险做到及早发现,提前做好应对准备。重大事件处置决策要向当地党委政府请示汇报,并及时报省教育厅。

附件:2022年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职业技能测试主考院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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