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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上海海洋大学全国统考招生章程
【 #高考# 导语】 从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获悉,2021年上海海洋大学全国统考招生章程已公布,具体详情如下:
一、院校全称
上海海洋大学
二、就读校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城环路999号
三、层次
¢本科□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
上海海洋大学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海洋大学的本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海洋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校
纪检监察部门是我校招生工作的监督机构。
七、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1.我校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以及教育部、上海市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2.我校本年度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综合改革省(区、市)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招办)编印的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
3.我校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八、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办法
本科招生计划的1%用于调节各地生源的不平衡。
九、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外语语种
1.入学考试语种要求。报考
英语专业的考生,入学外语考试语种应为英语。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须同时参加各省招办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试且成绩合格(不组织外语口试的省份除外);其他专业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
2.入学后外语教学安排。外语类专业:除本专业语种教学外,均开设二外必修课程;非外语类专业:均设置外国语言类必修课。其中,高考外语科目为英语的学生必修英语,高考外语科目非英语的学生可修读英语必修课或选择学校开设的
日语、
朝鲜语课程作为必修课。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身体健康状况。经复查,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本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十一、录取规则
一、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录取的规则:
1.投档规则。学校按照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和当年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省级招办按我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报考我校的生源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进行投档,具体投档比例由我校根据各省市实际生源情况确定。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在内蒙古,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优先,不设志愿级差。
2.专业录取规则。学校对于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以投档分数为依据,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各专业间无志愿级差;专业录取时总分含各省政策性加分。
3.同分录取规则。按各省投档的分数位序进行顺序录取。无分数位序的省份,依次比较数学、外语、语文成绩。
4.调剂录取规则。对投档到我校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作调剂录取。考生只在被投档的组内的未录满专业予以调剂录取。学校将根据考生综合情况在未录满的专业中予以调剂录取。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二、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区、市)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省招办规定为准。同时,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学校招生专业在该省份公布的相关要求。
三、特殊类型招生规则
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项目录取规则按照我校公布的《2021年上海海洋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章程》执行。
四、投档生源不足时,省级招办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剩余招生计划数进行征集志愿投档,专业录取办法不变。若生源仍不足,我校不作降分录取,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取。
五、加分政策。我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级招办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政策。我校原则上认可考生已计入投档成绩的所有加分项目中的一项,且不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适用于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项目。
十二、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1.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2.特殊热门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3.中澳合作办学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
市场营销专业每生每学年15000元(沪教委财〔2005〕34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1200元。(沪教委财〔2012〕118号)。
十三、资助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30余项奖学金、10余项助学金。
学校:确保被我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我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举报电话:021-61900294
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
www.shou.edu.cn
招生办: zsjy.shou.edu.cn
咨询电话:021-61900607、021-61900608、021-61900609
十六、其他须知
按类招生专业的说明:按类招生的具体专业详见各省招生专业备注或我校招生网站招生计划信息。入学后按学校规定在本类别中选专业(或专业方向)。按类招生的学生确定专业后,学费标准按确定后的专业收取。
新生入学生,学校将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学校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高校名称:大连海洋大学
2.办学地点及校址:
动画、
视觉传达设计、
法学、
人力资源管理、
会计学、市场营销、
农林经济管理、
经济与金融、日语、英语专业在渤海校区办学,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营平路288号。
水产养殖学、
生物科学类(含
生物技术、生物科学专业)、
水族科学与技术、
水生动物医学、
海洋科学类(含海洋科学、
海洋技术专业)、
环境工程、
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
海洋资源与环境、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能源与动力工程、
土木工程、
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电子信息类(含
电子信息工程、
通信工程专业)、
自动化、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航海技术、
轮机工程、
船舶与海洋工程、
信息与计算科学、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应用物理学、
食品科学与工程、
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第一年在渤海校区办学,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营平路288号,第二年及后续年级在黄海校区办学,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黑石礁街52号。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在黄海校区办学,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黑石礁街52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72万平方米;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2.5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8.3平方米;生师比15.8;专任教师864人,其中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5.8%,具有研究生学历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93.3%;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4422.4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6124.7元;图书117.8万册,生均图书77.8册。
二、招生计划安排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结合学校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区、市)的生源情况,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
预留计划比例及使用原则:普通类预留计划不超过我校普通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省(区、市)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和进档且服从专业调剂考生的不宜退档等问题。预留计划使用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
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
1.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日语专业只招英语和日语语种考生。
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动画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根据其专业特点,非英语语种考生不宜就读。
3.航海技术专业、轮机工程专业属航海类专业。根据行业及专业教学要求,入校后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不宜就读。
4.其它专业无语种限制。
有男女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航海技术专业、轮机工程专业、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专业由于工作性质特殊不宜女生就读。
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设置的招生专业(类)计划,对考试科目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三、专业设置说明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习年限
科类
授予学位门类
学费(元/年/生)
1
020307T
经济与金融
四年
3-6年
文理兼招
经济学
4000
2
030101K
法学
四年
3-6年
文理兼招
法学
4100
3
050201
英语
四年
3-6年
文理兼招
文学
4800
4
050207
日语
四年
3-6年
文理兼招
文学
4800
5
0707
海洋科学类(含海洋科学、海洋技术专业)
四年
3-6年
理工类
理学
4200
6
070102
信息与计算科学
四年
3-6年
理工类
理学
4000
7
070202
应用
物理学
四年
3-6年
理工类
理学
4000
8
070703T
海洋资源与环境
四年
3-6年
理工类
理学
4200
9
0710
生物科学类(含生物科学、生物技术专业)
四年
3-6年
理工类
理学
4200
10
080910T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四年
3-6年
理工类
工学
4800
11
080202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四年
3-6年
理工类
工学
4200
12
080202H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
四年
3-6年
理工类
工学
30000
13
080501
能源与动力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类
工学
4200
14
0807
电子信息类(含电子
信息工程、通信工程专业)
四年
3-6年
理工类
工学
4800
15
080801
自动化
四年
3-6年
理工类
工学
4800
16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四年
3-6年
理工类
工学
4800
17
081001
土木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类
工学
4200
18
081002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类
工学
4000
19
081003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类
工学
4200
20
081103
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类
工学
4200
21
081803K
航海技术
四年
3-6年
理工类
工学
2500
22
081804K
轮机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类
工学
2500
23
081901
船舶与海洋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类
工学
4200
24
082502
环境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类
工学
4200
25
082701
食品科学与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类
工学
4200
26
082702
食品质量与安全
四年
3-6年
理工类
工学
4200
27
090601
水产养殖学
四年
3-6年
理工类
农学
4200
28
090602
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
四年
3-6年
理工类
农学
4000
29
090603T
水族科学与技术
四年
3-6年
理工类
农学
4200
30
090604TK
水生
动物医学
四年
3-6年
理工类
农学
4200
31
120202
市场营销
四年
3-6年
文理兼招
管理学
4000
32
120203K
会计学
四年
3-6年
文理兼招
管理学
4000
33
120206
人力资源管理
四年
3-6年
文理兼招
管理学
4000
34
120301
农林经济管理
四年
3-6年
文理兼招
管理学
4000
35
130310
动画
四年
3-6年
艺术文理兼招
艺术学
9000
36
130502
视觉传达设计
四年
3-6年
艺术文理兼招
艺术学
10000
注: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国内收费标准为30000元/生/学年,外方学费以学生出国当年公布的收费标准为准。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普通高校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大连海洋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大连海洋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大连海洋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费情况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按照辽宁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住宿费收费标准:600-1200元/生/学年。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学费和住宿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为了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具有社会责任感、海洋情怀、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复合应用型人才,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设置奖助学金如下:
(1)、国家(政府)奖、助学金: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年/人、二等2750元/年/人)、辽宁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人)。
(2)、学校奖、助学金:设有大连海洋大学奖学金(一等1500元/人、二等800元/人、三等500元/人)、中水教育基金奖学金(一等3000元/年/人、二等2000元/年/人、三等1000/年/人)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学校助学金(1000元/年/人)。
(3)、其他资助方式: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绿色通道、临时性补助等。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
经教育部审批,大连海洋大学与新西兰奥塔哥理工学院于2016年合作举办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本科教育项目。该专业代码为080202H,采取“3+1”培养模式,批准编号:MOE21NZ2A20151755N。录取批次为本校同批次录取,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根据双方院校联合制订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学生在大连海洋大学就读三年,符合签证条件和项目规定学术标准并达到出国语言水平,可自愿申请赴国外学习。按照项目要求完成学业并符合学校双方毕业条件与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获得大连海洋大学颁发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国外合作大学颁发的学位证书。第四年未达到出国标准或主动放弃赴新方学习的,可继续在大连海洋大学就读,符合学校毕业条件与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获得大连海洋大学颁发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七、录取办法
1.投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为100%—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为100%—105%。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考生体检要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报考航海类专业的考生体检还要符合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海船船员健康检查要求》。(例如:我校航海类专业体检要求:无色盲(弱)、无复视。其中航海技术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5cm,双眼裸视力均能达4.7(0.5)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9(0.8)及以上;轮机工程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55cm及以上,双眼裸视力均能达4.6(0.4)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8(0.6)及以上。)新生入校后将进行体检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3.院校志愿及录取:
学校按照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批次、投档录取模式进行录取。
普通类(除提前批次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未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批次: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艺术类(动画、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在辽宁省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在其他省份以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批次、投档录取模式进行录取。
4.确定普通类考生专业志愿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即考生分专业时,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对于同分考生,参考相关科目(文史类考生依次按照“语文”、“外语”、“数学”顺序;理工类考生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外语”顺序)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专业级差。
5.在江苏省录取时优先录取符合要求选修测试科目的考生。
6.对内蒙古自治区的进档考生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划分专业。
7. 2020年高考改革试点省市的录取,按照该省市公布的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执行。
8.学校执行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
9.要求报考英语专业的英语成绩不低于90分;日语专业的外语成绩不低于90分;日语专业总分相同时日语考生优先;以上外语成绩的要求均按外语单科成绩满分为150分计算,若不足150分则按比例进行折算。
10.艺术类录取原则及进档考生专业安排:按照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批次、投档录取模式进行录取。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生源省(区、市)组织的
美术类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当地艺术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并符合所在各省(区、市)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有关规定的要求。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即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艺术类统考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对于同分考生,依次按照“专业课”、“外语”、“数学”、“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11.专升本、中职升本招生录取原则和录取办法以辽宁省教育厅下发文件为准。当录取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中职升学考生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专业综合课、技能考核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高职升学考生依次按照数学(思政)、外语、计算机应用基础、专业综合课、技能考核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八、联系电话、网址
录取结果查询网站:
考生申诉电话:0411-84762679
通讯地址:
黄海校区: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黑石礁街52号 邮编:116023
渤海校区: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营平路288号 邮编:116036
传真:0411-84666705
电话:0411-84763156、84763157、84763158
网址:
E-mail: zsb@dlou.edu.cn
新永网
上海海洋大学2020年春季高考招生简章(更新版)
一、学校全称
上海海洋大学
二、就读校址
春季招生新生就读临港新城校区,地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城环路999号
三、层次
■本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海洋大学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海洋大学的本科毕业证书
六、学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海洋大学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纪委监察处是我校招生工作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2020年我校春季考试招生专业为:
专业
层次
学制
计划数
专业说明
食品科学与工程类
本科
4年
30人
含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
生物科学类
本科
4年
30人
含生物科学、生物科学(海洋生物方向)、生物技术专业
无男女比例限制;色盲色弱不宜报考。
按类招生专业入学后按学校规定时间确定专业。
八、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
九、选拔对象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9〕43号)关于春季考试招生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可报考我校2020年春季考试招生。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十一、自主测试办法
鉴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特殊形势,学校把考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为最大程度保护考生权益,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慎重研究决定,报经主管部门批准,现对我校2020年春季招生办法予以调整,其中对填报我校春招志愿的考生,由于疫情期间,无法进行院校自主测试,院校自主测试成绩均以150分计入,最终以“统一文化考试成绩+院校自主测试成绩”的高低作为春招的依据,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录取。
(1)3月9日-10日,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志愿填报最低控制线的考生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
www.shmeea.edu.cn
)填报志愿。
(2)3月12日,学校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2倍分专业划定入围资格线(末位同分处理,按照《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9〕41号)相关规定执行),并向社会公布。
(3)3月13日-22日学校对入围考生进行资格审核。
十二、录取规则
(1)加分政策:按照市教委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录取分数要求:作为录取依据的春考总分(满分600分)=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满分450分)+自主测试成绩(满分150分)
(3)预录取及候补录取规则:同一专业志愿考生按春考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春考总分相同则依次比较统一文化考试成绩的数学、外语、语文),按招生计划的100%公布预录取考生名单,按不超过招生计划的50%顺位公布候补录取考生名单。
预录取考生、候补录取资格考生须于3月31日-4月2日通过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网站办理录取专业信息登记。候补资格考生按顺序依次候补。
(4)正式录取:按规定完成各项手续的预录取考生,由我校发放录取通知书,正式录取。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5000元/年(沪价行〔2000〕120号)。
住宿费标准:
1200元/年(沪教委财〔2012〕118号)。
十四、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30余项奖学金、10余项助学金。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我校春季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委监察处监督。
举报电话:61900294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
招生办官网:
咨询电话:61900607 61900608 61900609
(接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十七、其他须知
1.春季考试招生预录取考生(含列入候补录取资格名单并最终被预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9〕43号)规定的其他考试。
2.春招考试与录取工作日程安排按上海市教委、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和通知执行。
3.春招录取考生与2020年秋季招生新生同时入校。
4.本章程解释权为上海海洋大学招生办公室,未尽事宜按上海市教委、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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